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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紀前十八世紀十九世紀二十世紀後

       
監獄,為什麼有監獄的存在,是因為人犯罪,可見犯罪的研究絕對是早於監獄的發展。早在十六世紀時經由刑罰學者的主張和實驗之後才開始 有拘禁、監禁的刑罰,刑罰在歷經了幾百年的改革和變異,才逐漸有了現在的監獄形式,底下我們開始簡單分幾個不同的年代來說明刑罰的演進。早期因為宗教發展的原因, 認為一個人好端端的,他為什麼要去犯罪。犯罪的原因是因為魔鬼進入他的身體,操控他的身體去犯罪,所以那些犯罪的人,是被魔鬼附身的人,像天主教還有驅魔的儀式 。
     
  十八世紀中葉以前歐洲社會,法律和懲罰非常的混亂,對於犯罪的人,依法處以應得的刑罰沒有一定標準,更沒有 固定的刑罰體系來處理不同的犯罪案件,當時刑罰的權限,完全操縱於君王或諸侯的手中。當時的刑罰包括鞭刑、烙印、死刑、火刑與流放刑…等不同的身體刑。此時有刑法改革學者,強調罪犯的懲罰,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與制裁,而不是任憑審君王或諸侯個人的喜好,並主張採用定期刑制度,讓罪犯為其犯行付出相同代價, 這就是應報的觀念。

       
 
  18世紀人道觀念發達,人道觀念就是仁愛觀念 。鑒於當時刑罰制度之殘忍、暴虐無道,故這時開始主張廢除流放刑、死刑以及不人道之身體刑…等殘忍刑罰,強調以符合人道之自由刑取代各種殘忍的身體刑。
  執行自由刑一來可以懲戒犯罪的行為, 二來可讓罪犯與社會隔離、以便維持社會安全。此外,犯罪學者認為罪犯也是一種人力資源,應該充分利用 。雖然他已經犯罪應該受到制裁,但一方面可以利用執行自由刑的時間從事工作、生產,讓他們用工作換取食物,也可收懲罰、威嚇的效果,因此導致監獄的產生。
  邊沁這時提出環狀的監獄概念,將單室舍房配置在環形的外緣,因為這個圓形的監獄很方便,可以讓管理人員隨時監控犯人,監視塔立於建築物的圓心位置,而牢房則設於圓周邊緣上,牢房出口向著監視塔,監視人員可完全觀察到牢房中的一舉一動。雖然邊沁提出的圓形監獄最後沒有建蓋出來,但是另外一個監獄 是按照邊沁的想法去蓋,有一點點像但是不完全一樣,那就是倫敦的密爾班特監獄中間這是六角形,六角形每一邊都有一個五邊形圍起來,一樣有圓中心典獄長坐在最中間,裏面所有的管理員都要跟典獄長會報,每一個五邊形都是一個區,每個區中間都還有一個塔,這個塔就是管理員負責監視的地方,而外圈的這些小小的一間一間的都是舍房。

  圓形監獄的設計者是英國哲學家傑里米·邊沁,提出於 1785 年。一種設計為如右圖所示:四周的環形建築分隔成一個個囚室,囚室一端面向外界,用於採光,另一端面向中間一座用於監視的高塔,這樣這座高塔中的監視人員可以時刻監視到任何一個囚室,而囚室中的犯人因為逆光效果,無法看到監視人員,會疑心自己時刻受到監視,惶惶不可終日。這樣可以減少監視人員的數量。犯人被要求的一些體力勞動,例如走在一個驅動織布機或水車的大輪子上,監獄因此有一定的收入。
  基於費用考量,監獄管理者總想事情越少越好。圓形監獄即意在做為最便宜的監獄,只需要很少的管理人員。邊沁的靈感取自巴黎的一所軍事學校,其建築物被設計的易於管理學生。邊沁的弟弟塞繆爾(Samuel)想出其設計原型,意在解決人事間的複雜關係。邊沁再加入一些挑激人際互信的技術安排。 一個委員會要求邊沁參與改良刑法時,他說:「若讓我建立這樣的監獄,你們會看到它不需要花錢,不必使用國家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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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zh-hk/%E5%9C%86%E5%BD%A2%E7%9B%91%E7%8B%B1
       
  實證犯罪理論誕生於十九世紀實證學派開始以科學實證方式研究犯罪學:認為人之所以會犯罪,不是個人所選擇,而是因生、心理、社會環境以及文化等多種因素所引致,因此開始強調個別差異,對不同的犯罪原因做不同的處罰,研究重心在犯罪原因,而不在犯罪行為此外也提出以教育刑(以教代罰)代替應報刑,以非刑罰的醫療模式來治療犯罪人
  直到十九世紀末期的時候,雖然監獄的概念出現在歐洲和美國了,但是處置罪犯的方式,仍舊以罰金、肉體懲罰為主,包括了「死刑、拷問、苦役、鞭刑、公開認罪、放逐」等等的方式。然後,部分機構開始有禁閉處置的方式,但是跟現在的監獄依舊不大一樣,只是短期的拘禁嫌疑犯避免他脫逃而已,類似現今的看守所,不像是現在將犯人的自由完全剝奪。

  這從應報刑轉向至教育刑,依照教育刑原理 :自由刑的執行,是一種循序漸進的治療教育手段,可以讓受刑人改過遷善的機會,以後也可以繼續適合社會生活。所以監獄不再只是扮演消極監禁、隔離的角色,更應該具有學校、醫院的功能,因此促使現代監獄的積極發達。

       
  二十世紀中葉後,社會連帶思想發達的結果,探求其犯罪的根本原因,進一步提出解決對策,對症下藥。認為監獄應該扮演積極的角色,協助犯罪人化除犯罪惡性,重建其社會性性格與行為,回歸社會後重新為民,不再犯罪。

   
嘉義舊監獄的形式--賓夕凡尼亞式  
  1790年開始起用的費城「胡桃街監獄」,設計上以獨居房為主,強調受刑人的單獨拘禁,這就是賓夕凡尼亞制嚴格日夜獨居的監禁 。建築的特徵為完全分房隔離,阻止相互間接觸以避免犯罪知識的傳播,房舍配置為放射型。
  嘉義舊監是日治時代所留下的建築物,依日本當時監獄建築格式所建,其舍房建築格式為賓夕凡尼亞式放射狀建築,為目前全世界僅存二座該建築形態,另一座現於日本北海道網走監獄,亦成為日本國家監獄博物館。嘉義舊監在早期無科技管理下,整座建築呈現人性化的設計,譬如中央台放射狀監視、空中巡道等。另在中央台上方有一天照大神神位,據說天照大神可能是日本天皇祖先。這種方式有個很大的優點,在管理上相當方便,只要在放射狀的舍房中間設立一個「中央台」,就可以掌控所有人的一舉一動,因此當初嘉義舊監獄才會採取這種建築形式。另外建築風格如太子樓(通風、採光)、避震斜木、歐美建築風味的行政中心拱門等,反映出日本大正年間,日本傳統與歐化的過渡特色。
       
現今其他國家監獄補充參考資料:
挪威重犯監獄 牢房沒鐵窗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12/today-int6.htm


挪威15億克朗建豪華監獄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6/6/n2930096.htm

挪威另類監獄:無鐐銬 越獄少
http://tw.myblog.yahoo.com/jw!XRQExzScFQM6AtvbauBfOx0Gm_270tw-/article?mid=2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