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 109 學年大吉國中藝術才能班(美術類) 第二次招生簡章,請各校務必將考試訊息公告並轉知所屬師生及家長,詳如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 三、本簡章亦可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嘉義縣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資訊網(http://art109.cyc.edu.tw/)及大吉國中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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