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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梁益榮 - 健康訊息 | 2020-05-07 | 點閱數: 845

為避免逐漸提升的社區感染風險,防止未找到感染源的潛在傳染鏈威脅國內防疫安全,訂定「社交距離注意事項」作為分階段鼓勵社會大眾保持社交禮貌或強制保持社交距離,便成為當務之急,為兼顧民眾合理權益,並顧及國內防疫安全,爰訂定本項注意事項,以讓社會大眾有所依循。

於防疫期間,政府機關或民間業者應暫緩舉辦此類非必要性活動。本階段並應遵循以下規範:
(一)一般規範:
靜風下,室內應保持 1.5 公尺、室外保持 1 公尺(空氣擾動越強,飛沫飛行距離越遠,自主維持之社交距離應該越遠,以下同)。惟若雙方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
擁擠、密閉場所應佩戴口罩。建議以「總量管制」、「分時分眾」及「單向導引」等方式,維持社交距離及避免人流交錯。
會接觸不特定民眾的工作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需面對民眾之開放式櫃台,建議改裝或暫時放置透明隔板,以作為區隔。於入口處強制對進入之民眾,以酒精消毒雙手,並進行體溫監測,發燒者禁止進入。
開會時不得進食,且飲料必須有杯蓋。

(二)特殊規範:
2.校園或辦公室及會議室:
若特定人員上課(如幼兒園到高中),需注意通風良好,儘可能維持社交距離,不硬性戴口罩。
若空間足夠,則以梅花座等形式維持足夠社交距離。或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若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
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者應在家休息。
用餐時須保持足夠的社交距離或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
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則應「分時分眾」用餐,以維持足夠的社交距離。

其他相關規範,詳見疾管署指引文件,文件連結:https://www.cdc.gov.tw/File/Get/LtS8RsN4j2kCcgziZzfG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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