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無罩上路」罰不罰?指揮中心定調:兩人以上同車須配戴口罩
公告 2021-05-21 · 賴明蓮 · 一般公告 · 點閱數:610
全臺疫情升至第 3 級警戒,外出須全程戴口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今日宣布,獨自駕車可不戴口罩, 2 人以上同車就必須戴口罩。
陳宗彥上午主持全國防疫會議後記者會,針對開車是否戴口罩議題,陳宗彥表示,依規定外出必須全程戴口罩,但自行開車者,若是 2 人以上同車,就應佩戴口罩,若為獨自駕車,不影響、不接觸他人,可不用戴口罩。
此外,許多餐飲因應疫情暫停內用,一律採外帶,戶外工作者在外脫口罩用餐是否開罰。對此,陳宗彥表示,戶外勞工在外找到適當地點飲食喝水,在保持社交距離前提下,可不戴口罩。
指揮中心籲請民眾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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