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 111 年 9 月 22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1 年 10 月 3 日部退三字第 111549277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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